2012-02-04 01:24:01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許金民
每經記者 許金民
去 年8月 , 寶 石A(000413,收盤價11.43元)的實際控制人完成了 “國退民進”的變更,新東家東旭集團與石家莊市國資委簽署國有股權轉讓合同,由此成為寶石電子集團的第一大股東。不過,東旭集團顯然不太熟悉資本市場的規(guī)則,去年8月3日收到法院傳票及應訴通知書,時隔4個半月才通知寶石A公告,信披滯后嚴重。
信披滯后4個半月
本周五(2月3日),寶石A發(fā)布一份東旭集團傳來的補充說明稱,2011年8月2日,東旭集團與石家莊市國資委簽署了國有股權轉讓合同,因受讓寶石電子集團國有股權,形成對上市公司寶石A的間接收購。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guī)定,集團于2011年8月4日披露了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報告書表示,截至8月2日報告書出具之日,東旭集團最近5年之內未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事項。
東旭集團之所以作出這一說明,是因為該集團恰恰于去年8月3日收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傳票及應訴通知書。通知指出,該院已受理美國康寧公司以侵犯商業(yè)秘密為由對東旭集團提起的民事訴訟。對于為什么沒有及時通知更改 《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該集團解釋:“在簽署《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時尚未獲知此事。”
東旭集團交代了 《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信披不實的問題,卻無法擺脫信披滯后的責任。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寶石A董秘辦,工作人員表示,東旭集團涉訟的事情已在2011年12月23日發(fā)布的《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預案》中披露過了,“近日,交易所要求我們單獨披露,我們便將通知轉達給了東旭集團”。該工作人員表示,信披滯后4個半月的責任不在上市公司。記者的確在《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預案》之 “董事會前確定的發(fā)行對象的基本情況”中找到相關內容,證實其所言非虛。
遭美國康寧公司起訴
東旭集團到底侵犯了什么商業(yè)秘密,遭美國康寧公司起訴?
寶石A董秘辦工作人員稱:“技術方面吧,具體不太清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了相關報道,美國康寧是于2011年7月18日對東旭集團提起訴訟的,指控東旭集團竊取其商業(yè)秘密用于電腦、智能手機和電視顯示器的玻璃生產中。也就在同一天,美國康寧還在韓國大田地方法院控訴其合作伙伴三星康寧精密材料公司,指控內容同樣是竊取其技術用于液晶顯示器玻璃的生產。
資料顯示,東旭集團成立于2004年11月5日,注冊資本3.86億元,平板顯示玻璃基板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為其核心業(yè)務。目前,東旭集團及東旭光電在鄭州、石家莊、成都、綿陽、營口等地設立了相關公司,已建和在建的4.5代及5代液晶玻璃基板生產線共9條。2010年,東旭集團營業(yè)收入為3.84億元。
寶石A定增的募投項目恰恰是建設10條第6代 (兼容第5.5代)TFT-LCD玻璃基板生產線,項目總投資75.77億元;建成后生產能力為第6代TFT-LCD玻璃基板500萬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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