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7 00:58:15
魯政委(興業(yè)銀行首席經(jīng)濟學家)
利率市場化趨勢,要求商業(yè)銀行努力提高利率定價能力??陀^來說,這種能力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外部條件:除了穩(wěn)定的通脹預期之外,在操作中,一個有效的定價參照同樣是不可或缺的。
在我國當前大量已市場化的利率之中,能夠為貸款提供參照的利率已有很多。比如,各種期限不同、資信狀況各異的企業(yè)債、公司債、超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jù)等,其利率已基本可以滿足貸款定價參照的需要。但是,在目前已由市場形成的利率中,還沒有哪一種利率和存款利率在性質上是很接近的。因此,未來應考慮推出貸款定價的市場參照利率。
從一些先行推進利率市場化的新興經(jīng)濟體的操作經(jīng)驗來看,允許銀行發(fā)行CD(存款證書,CertificateofDeposit,英文簡稱CD,是屬于定期存款的一種,通常由銀行及存款機構所發(fā)行的財務產(chǎn)品。存款證書擁有特定存款期限和固定利息,并可在到期時取回本金和應收的利息)是一種比較好的方式。因為CD的利率實際上就一種公開透明地買存款的利率。只不過CD更為標準化,而且不同銀行主體發(fā)行的CD即使期限相同利率也可能不同。這種不同實際上體現(xiàn)了不同存款機構在存款人心目中資信狀況的差異,這種差別的存在是合理的。根據(jù)這種差別,即使同樣要達到留住等量存款的目的,不同的機構也可以根據(jù)自身的資信狀況選擇不同的存款利率水平。銀行行為的差異化,也會由此開始逐步形成。同時,CD的利率表現(xiàn),也有助于強化Basel協(xié)議“三大支柱”中市場約束支柱的力量。
在操作中,允許發(fā)行的CD可以有多個主要期限,額度可以從大到小。當額度縮小到一定程度時,其利率性質就會與普通儲蓄存款(而非大額存款)利率的性質幾乎一樣了。
順便提及的是,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法律確定的“存取自由”原則,即使是定期存款其實也是可隨時從銀行提取出來的(最多只需放棄相對較高的定期存款利率),定期存款實則不能“定期”!但是,銀行以CD方式買到的存款,卻是不到期銀行不用兌付的,其才是真正的“定期”存款,由此將可大大提高銀行資金來源的穩(wěn)定性預期,便于銀行做好流動性管理。
當然,對于存款人來說,CD價格公開透明,可自由轉讓,便于存款“擇高而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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