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7 00:17:38
每經編輯 江然發(fā)自成都
每經記者 江然 發(fā)自成都
一月之前,做空機構格勞克斯研究(Glaucus)突然瞄準了一家名為旭光高新材料(00067,HK)的香港上市公司,而后者的控制人正是“華通系”構筑者李炎和張志剛。格勞克斯在報告中指出,旭光高新材料主營業(yè)務藥用芒硝及聚苯硫醚(PPS)產品實際銷售額涉嫌夸大九成,并依次羅列出其涉嫌夸大PPS產品銷售和盈利數(shù)字等問題。隨后,該機構給出目標價0元的“強烈沽售”評級,令其緊急停牌。
沉默數(shù)日后,旭光高新材料于4月3日發(fā)布了一份長達22頁的澄清公告,稱指控與事實不相符合,一一駁斥,并稱會保留追究權利。
被指夸大九成銷售額
公司官網(wǎng)顯示,中國旭光高新材料集團公司于開曼群島注冊成立,從事天然芒硝的開采、加工及制造,以及聚苯硫醚(PPS)的生產、開發(fā)及銷售。2009年6月,旭光高新材料在香港上市,上市當天股價逆市上漲約19%,這背后則是其締造者“華通系”掌門人李炎的身影。從旭光高新材料的企業(yè)組織構架圖發(fā)現(xiàn),旗下全資子公司包括四川省川眉芒硝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川眉芒硝)、四川川眉特種芒硝有限公司(四川特種芒硝)、四川得陽化學有限公司(四川得陽化學)、四川得陽特種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得陽新材料)。而正是這四家公司,成為做空機構格勞克斯的主要目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在3月25日發(fā)布的做空報告中,格勞克斯首先瞄準了旭光旗下PPS產品的銷售情況。報告稱,旭光高新材料公告顯示,其從事PPS業(yè)務的子公司得陽化學2011年、2012財年銷售PPS營業(yè)額占整個公司銷售額的72%,但格勞克斯獲得的工商文件顯示得陽化學兩年營收分別為1.89億元和1.81億元,因而“實際銷售額較旭光公布的少90%”。
旭光高新材料對此回應:集團主要通過兩家全資子公司進行PPS產品銷售,除了報告中所述的得陽化學,還有一家名為四川得陽特種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得陽新材料)。四川得陽新材料的整個產能較得陽化學更大,銷售金額亦高出后者許多。
稅收問題存疑?
做空機構還從稅收方面推斷旭光高新材料涉嫌在PPS產品銷售上造假。格勞克斯稱,德陽市地方稅務局網(wǎng)站曾公開2011年企業(yè)納稅排行榜,其中排名16的一家上市公司納稅僅8900萬元,四川得陽新材料排名74位。因此,排名比上述公司靠后58位的得陽新材料,納稅金額也應少于8900萬元。但若按照公告顯示,四川得陽新材料2011年銷售14.15億元、稅前利潤9.15億元,應納稅3.78億元,與所公布的榜單矛盾。
旭光公告回應則稱,首先,該排行榜并非德陽市所有稅種排行,不能以偏概全。其次,得陽新材料要向德陽市地方稅務局和德陽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國家稅務局納稅,而“本集團于2011年內所繳付的稅項中向德陽市地方稅務局繳納的占比較小,四川得陽新材料在該排行榜中的排名不能完整反映其繳稅實況。”
同時,旭光高新材料的芒硝業(yè)務板塊也未能逃出格勞克斯的狙擊。格勞克斯指出,2010年旭光旗下僅有兩家銷售無水芒硝產品的子公司:四川省川眉芒硝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川眉特種芒硝有限公司,其公布的2010年營收和利潤共20億元和11億元,但工商檔案副本卻顯示,兩家公司當年營收僅1.51億元,且沒有盈利。
旭光高新材料回應稱,兩家公司財務報表均按照相關會計原則編制及審核,與年報披露相符合。并指責沽空機構非法、或者沒有被授權獲取工商資料副本。同時,該公司工作人員已經于3月26日前往四川眉山市工商局按照正常程序取得備案文件,決定在香港主要營業(yè)地點公開上述文件。
此外,格勞克斯還從行業(yè)角度質疑了旭光高新材料虛報藥用芒硝銷量。旭光高新材料稱其藥用芒硝年銷售量高達30萬噸,但格勞克斯援引了一份行業(yè)數(shù)據(jù)進行對比,并稱中國對藥用芒硝需求量全年至多5萬噸。旭光高新材料則以“做空機構對該行業(yè)缺乏準確認識”進行了回應,并稱藥用芒硝除了制作輕瀉劑以外,還有消炎、排毒等功能,被廣泛用于多個領域,甚至也是工業(yè)原材料,輕瀉劑僅是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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