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9 00:59:02
《每日經濟新聞》注意到,《電子商務法》目前已經完成基本框架,預計2018年正式推出實施。業(yè)內認為,阿里巴巴和工商總局這場爭論對這部法律的制定將造成深遠影響。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原金 發(fā)自北京
每經記者 原金 發(fā)自北京
養(yǎng)癰成患。這是后漢書中一句表示“留著毒瘡不去醫(yī)治,就會成為禍患”的話,被國家工商總局拿來形容當下阿里巴巴集團對阿里系網絡交易平臺存在問題的不夠重視。
昨日(1月28日),國家工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監(jiān)管司以一篇7000多字的《關于對阿里巴巴集團進行行政指導工作情況的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鄭重回擊阿里系。這是工商總局網監(jiān)司聯(lián)合六省工商局網監(jiān)機構負責人所形成的意見。
這些意見形成匯總于去年7月,彼時工商總局在浙江召開行政指導座談會,會上共指出阿里系存在25個問題,但為不影響阿里上市,座談會以內部封閉的形式進行。工商總局表示,現(xiàn)今如實披露的原因是 “鑒于目前監(jiān)管形勢,廓清種種認知”。
昨天下午,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馬云出面回應表示,“假貨是所有商業(yè)模式發(fā)展的硬傷,假貨不是淘寶造成的。淘寶只能認下它,解決它。”昨日下午,阿里巴巴方面宣布,成立由300人組成的“打假特戰(zhàn)營”,配合與政府部門、知識產權權利人以及普通消費者解決假貨難題。
值得注意的是,《電子商務法》目前已經完成基本框架,預計2018年正式推出實施。業(yè)內認為,阿里巴巴和工商總局這場爭論對這部法律的制定將造成深遠影響。
白皮書揭露阿里系25個問題
國家工商總局昨日披露的《白皮書》顯示,2014年7月16日,工商總局網監(jiān)司行政指導工作小組聯(lián)合浙江省工商局、杭州市工商局(市場監(jiān)管局)在浙江省工商局召開了行政指導座談會,阿里巴巴集團主要負責人員及核心部門管理團隊與會,接受行政指導。
按照目前公布的內容,工商總局網監(jiān)司在座談會上指出了阿里系所存在的5個方面19個問題,隨后各地工商局代表補充指出了其他6個方面的問題,包括主體準入把關不嚴、對商品信息審查不力、經營者違規(guī)促銷、存在商業(yè)賄賂行為等等。
對此,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浙江省某廳官員通過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表示:工商總局發(fā)《白皮書》的方式值得商榷,既然發(fā)現(xiàn)淘寶存在這么多問題,應該直接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淘寶有疑議,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乃至行政訴訟。發(fā)個《白皮書》只是告知社會,而沒有采取措施,工商總局想采用相對溫和的做法,反而給淘寶留下了情緒執(zhí)法的口實。
按照《白皮書》披露的信息,工商總局網監(jiān)司認為,此次行政指導座談會已經使阿里巴巴集團管理層 “從自我陶醉狀態(tài)中清醒過來,促使他們切實提高了對問題嚴重性的高度關注和加快采取措施予以改進的緊迫感”。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此次《白皮書》的發(fā)布并不是針對淘寶,但淘寶網在網購市場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獲得的用戶有多大,所占的市場份額有多大及享受的收益有多大就應該承擔多大的社會責任。
淘寶投訴工商總局司長
1月28日下午,記者從阿里巴巴獲悉,淘寶網已經即時成立由300人組成的“打假特戰(zhàn)營”,配合與政府部門、知識產權權利人以及普通消費者解決假貨難題。
馬云公開回應表示,“假貨是所有商業(yè)模式發(fā)展的硬傷,假貨不是淘寶造成的。但這種責任。淘寶只能認下它,解決它。解決假貨和知識產權的問題就是解決淘寶的生存問題。社會問題不能靠一個公司,一個平臺來單干。我們必須動用一切資源和力量,通過社會共同治理。”
阿里巴巴表示,目前阿里巴巴集團投入在消費者保障及打假方面的員工超過2000人。此外,阿里巴巴還招募了來自全國各地各行業(yè)的5400多人的志愿者隊伍,負責配合進行日常線上巡查和抽檢等。
淘寶官微下午繼續(xù)發(fā)聲,“我們歡迎公平公正的監(jiān)管,反對不作為、亂作為、惡作為。針對劉紅亮司長在監(jiān)管過程中的程序失當、情緒執(zhí)法的行為,用錯誤的方式得到的一個不客觀的結論,對淘寶以及對中國電子商務從業(yè)者造成了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我們決定向國家工商總局正式投訴。”其后,淘寶方面多次向記者強調,其投訴的主體是劉紅亮司長個人,而不是工商總局。
資深電商分析人士李成東表示,阿里巴巴對工商總局“爆料”的回擊至關重要。2012年,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將淘寶網從黑名單中刪除,理由是“因為該公司過去一年間做出了引人矚目的努力,與版權所有者或行業(yè)組織展開了直接或徹底的合作,對其網站展開清理。”如果不能平息來自中國工商總局的售假質疑,阿里巴巴將在資本市場承受巨大壓力。
國內一位電商高管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從基本收益回報上講,電商本身對售假是排斥的。售賣假貨的利潤相比售假對品牌的損害,相差千倍萬倍。但是從經營現(xiàn)狀來講,電商平臺根治假貨十分困難,尤其是相比自營模式的電商,平臺模式電商面臨更復雜的問題。
上述人士表示,數以百萬計的賣家采購、倉儲分布在全國各地,寄望通過電商來做到正品把控,從實際操作上來講是不現(xiàn)實的,“監(jiān)管上,目前國內電商行業(yè)還沒有統(tǒng)一的監(jiān)管標準,基本上依靠行業(yè)自查,一個商鋪在天貓售假被查,換一個馬甲到另外一家電商,照樣可以營業(yè)。如果能夠出臺一個科學有效的標準,所有電商都是樂意接受的。”
值得期待的是,北京市副市長程紅近日透露,北京市工商局受國家工商總局委托,承辦全國電子商務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監(jiān)管系統(tǒng),今年平臺一期將上線。據介紹,該監(jiān)管系統(tǒng),將打破電商監(jiān)管的地域界限和部門界限,平臺上線后,將推出電商“黑名單”,方便消費者識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各大電商方面求證得知,已經得到工商總局相關部門就此事約談。
爭議或影響立法
事實上,無論是國家工商總局還是淘寶網,都對假冒偽劣深惡痛絕。不過目前還沒有一部全國性的專門規(guī)范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guī),面對當下日益泛濫的網購陷阱,究竟該如何監(jiān)管?
曹磊認為,對于打擊網絡售假,國家應該制定相關規(guī)定,電商平臺上的賣家不僅要在平臺上進行備案,還要實行工商備案,平臺的“家法”備案后就變成全國的“國法”,這樣商家違法成本就會提高。
據記者了解,在2013年底列入全國人大財經委、法工委的立法日程的《電子商務法》目前已經完成基本框架。根據立法時間表,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開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2018年正式推出實施。參與此次立法工作的劉春泉對記者表示,“工商總局也是參與立法單位之一,阿里巴巴和工商總局這場爭論也將影響法律制定。”
人民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研究中心主任史際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就當前的監(jiān)管而言,實際上不需要專門立法。網絡上買賣東西跟我們平時去菜市場買東西沒有本質區(qū)別,都是達成一個承諾,都要遵循不欺詐,商品質量都要符合法定的或者是雙方約定的要求。
實際上2014年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網購的一些細節(jié)已經做出了詳細規(guī)定。史際春表示,目前大多數國家也沒有專門針對電子商務的法律,但是這些國家網上購物也都表現(xiàn)很好,這就依賴于一般的法制水平,這包括投訴機制、行政監(jiān)管機制是不是健全,法院受案是不是及時便捷,判案是不是公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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