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1-01 18:04:11
11月1日,國家藥監(jiān)局發(fā)布《關于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了六項工作任務。包括編制統(tǒng)一信息化追溯標準、建設信息化藥品追溯體系、推進追溯信息互聯互通、拓展藥品追溯數據價值、建立數據安全機制、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指導和監(jiān)督追溯體系建設。
每經記者 周程程 每經編輯 陳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1月1日,國家藥監(jiān)局發(fā)布《關于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以實現“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方向,加快推進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強化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實現全品種、全過程追溯,促進藥品質量安全綜合治理,提升藥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意見要求,各?。▍^(qū)、市)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結合監(jiān)管實際制定實施規(guī)劃,按藥品劑型、類別分步推進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疫苗、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血液制品等重點產品應率先建立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基本藥物、醫(yī)保報銷藥物等消費者普遍關注的產品盡快建立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其他藥品逐步納入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
意見提出了六項工作任務。包括編制統(tǒng)一信息化追溯標準、建設信息化藥品追溯體系、推進追溯信息互聯互通、拓展藥品追溯數據價值、建立數據安全機制、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指導和監(jiān)督追溯體系建設。
其中,在建設信息化藥品追溯體系方面,意見明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生產企業(yè)可以自建藥品信息化追溯系統(tǒng),也可以采用第三方技術機構的服務。藥品經營企業(yè)和使用單位應配合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生產企業(yè)建設追溯系統(tǒng),并將相應追溯信息上傳到追溯系統(tǒng)。
此外,建立數據安全機制方面,意見要求,藥品追溯各相關方應從制度上、技術上保證藥品追溯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不可篡改和可追溯。藥品追溯數據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不少于五年。應明確專職部門及人員負責藥品追溯數據管理,確保數據安全、防止數據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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