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24 17:43:17
每經記者 邊萬莉 每經編輯 廖丹
臨近年底,又到了銀行各顯神通拉存款的時候了。相比于送豬肉、送手機、送汽車、送面膜等與時俱進的禮品,“高息”無疑是最傳統(tǒng)的吸儲手段。同時,對于儲戶來說,“高息”也是最實惠最受歡迎的選擇。
然而,原本正常的營銷活動,卻讓某些心懷不軌的人鉆了空子,成為行騙的幌子?!睹咳战洕侣劇酚浾邚牟门形臅W獲悉,郝某彬冒充銀行工作人員,謊稱其所在銀行推出月息3分的高息攬儲業(yè)務,并以“介紹費”為誘餌,騙取他人信任向其介紹儲戶。通過中間人介紹,郝某彬先后騙取14人共計1599.7997萬元,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
耿某云便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據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一份判決書,耿某云于2013年6月從周某處得知,一個信用社(永年縣農村信用聯(lián)社股份有限公司東張固信用社)的老主任叫王某,給信用社拉存款,月息3分,存款在信用社保險,耿某云就相信了。據耿某云陳述,存款要求是必須存100萬元以上,在信用社新開個卡。
2013年6月28日上午,耿某云夫婦一起到邯鄲市春光信用社開了個卡并存上去100萬元。隨后,周某開車帶著耿某云夫婦,還有王某一起去廣平縣的信用社去辦存款。到了廣平縣城的城關信用社門前,王某介紹了一個名為郝某彬的“信用社監(jiān)督員”,并表示其負責各個信用社的存款工作。據耿某云陳述,郝某彬讓其先在這兒辦一個存折把100萬存上去,然后等通知再來辦存款。
7月1日,周某帶著耿某云和王某又到廣平縣城關信用社。值得注意的是,王某表示,辦存款時別人不能去辦,讓耿某云把存折及密碼、身份證給了郝某彬。郝某彬就到城關信用社里邊去了,過了一會兒,郝某彬拿著一張100萬元存單給耿某云。
令人想不到的是,耿某云辦理完100萬存單后的兩三天,竟然把房子賣了,又準備了250萬,并在7月5日以同樣方式“存進”城關信用社。同年10月16日,耿某云又以同樣的方式在肥鄉(xiāng)縣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大西高分社辦理存款110萬。由此,耿某云一共辦理了460萬的“存款”。
同樣的手段,郝某彬先后共騙取了14人共計1599.7997萬元。在所謂的辦理高息存款過程中,郝某彬多次向儲戶表示,“都是信用社內部業(yè)務,一般關系都不給辦”“大家關系都不錯,放心把錢投到我那沒問題”“我準備競聘信用社主任,有存款任務,利息高,安全有保障”,以此來打消儲戶的顧慮。同時,他還反復強調,一年內對該存款不支取、不查詢。
當有受害人發(fā)現存單有假并向郝某彬索要本金,郝某彬除支付受害人本息人民幣300.8995萬元外,余款1298.9002萬元用于償還其個人債務、支付“介紹費”及揮霍,拒不歸還。
那么,郝某彬如何想到這個驚天大騙局?其給儲戶的存單又是如何瞞天過海的呢?
據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2月,郝某彬因投資經營磚廠欠下巨額債務,遂產生騙取他人錢財之念。事實上,郝某彬在誘使他人介紹儲戶時,承諾每介紹一名儲戶回報一至二萬元“介紹費”,由此騙取了周某、王某等人的信任。
在耿某云被騙一案中,周某也指出,2013年初,王某說他認識廣平縣信用社的郝某彬,為完成任務,高息攬儲,介紹其到廣平縣信用社存款,王某并帶郝某彬到其辦公室,郝某彬說他是廣平縣信用社事后監(jiān)督科科長,是領導安排他為完成存款任務拉存款的,在信用社窗口辦,讓周某給他們幫忙找存款,并許諾有好處費。
裁判文書顯示,郝某彬供述,自己平時經常倒騰錢,吸收存款,轉貸款,賺個差價,曾經給牛某說過讓他有錢了放到郝某彬手里,雙方都掙個錢。2013年3月份左右,牛某打電話說有筆款,要月息一分五,需要出具信用社存單。
無意中,郝某彬看到街頭的小廣告,就想弄個假存單。后買了一張無記名手機卡,按廣告上的電話問了問,對方提出要有個樣品,郝某彬就在肥鄉(xiāng)縣城關信用社存了1萬元定期,拿存單交給做小廣告的,并給了一個空白憑條要求蓋上假公章,對方說能做。
2013年4月16日上午,郝某彬見到了牛某和李某荷。郝某彬看了看李某荷的身份證,把信息通過電話告訴做小廣告的,然后跟他們說下午再辦理。按照約定其到邯鄲滏陽公園西門,取到了假存單和一張蓋有肥鄉(xiāng)縣城關信用社業(yè)務章的憑條。
當天下午,下午1點多,在肥鄉(xiāng)縣城關信用社門外,郝某彬讓李某荷在城關信用社先開設一個活期存折,讓她把錢存上,她到另一個網點把款轉到這個活期存折上。郝某彬拿著李某荷的存單到城關信用社辦定期,讓她們在外等候。郝某彬從這個活期存折上往其卡上轉款67萬元,又取了3萬元現金是介紹費,給了牛某1萬,辦假存單花了2萬。
出信用社,郝某彬把提前準備好的假存單給了李某荷,并在那張蓋有信用社章的憑條上寫了個說明,要求李某荷不提前支取、不掛失、不查詢。
據郝某彬供述,多名受害人的存單都是在邯鄲找人制作的,都是事先通過電話告知存款日期、存款金額、姓名,郝某彬提前找人做好假的存款單據。按約定的日期見面后在信用社大廳將他們的身份證、銀行卡拿過來,郝某彬自己辦理定期存單手續(xù),在窗口辦理完手續(xù)后,再將假的存款單據交給他們。
法院認為,郝某彬的行為構成詐騙罪,案發(fā)后,公安機關從郝某彬處追回人民幣284.9445萬元,返還受害人。最終,法院判處郝某彬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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