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8-27 10:11:24
每經編輯 王鑫
8月27日凌晨,樂華娛樂官博發(fā)布聲明回應“樂華娛樂被行政處罰”一事,聲明表示,“對于樂華娛樂韓國子公司在工作對接中出現的問題,由此產生的負面影響,我們深表遺憾且致以誠摯歉意,已接受相關行政處罰。”不過,聲明中也強調,該事件對樂華娛樂藝人產生的惡意揣測、誹謗、詆毀等行為,“公司必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藝人合法權益。我司與祖國立場堅定一致,拒絕一切有損國家利益的行為”。
圖片來源:樂華娛樂聲明截圖
昨日,樂華娛樂被行政處罰的消息傳出。啟信寶信息顯示,依據《文化部涉外文化藝術表演及展覽規(guī)定》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六)項規(guī)定,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zhí)法總隊對樂華娛樂進行了行政警告處罰,處罰日期為2020年5月18日。
圖片來源:啟信寶截圖
據文旅部網站,《文化部涉外文化藝術表演及展覽規(guī)定》第四十條第一款第(六)項為:從事有損國格人格演出或展覽活動。
《文化部涉外文化藝術表演及展覽管理規(guī)定》罰則部分。圖片來源:文旅部網站截圖
樂華娛樂成立于2009年07月03日,主要經營范圍為經營演出及經紀業(yè)務等。樂華旗下藝人有韓庚、王一博等。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樂華娛樂官博、啟信寶信息、文旅部網站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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