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6 14:16:35
每經AI快訊,據河北省紀委監(jiān)委消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準,河北省紀委監(jiān)委對廊坊市委原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原部長,大廠回族自治縣委原書記谷正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谷正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罔顧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組織、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無視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跑官要官,采用不正當手段謀求職務升遷;損害群眾利益,盲目鋪攤子、上項目,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目無法紀,恣意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項目承發(fā)包;逾越紀法底線,以權謀私,親清不分,甘于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規(guī)劃審批、工程承攬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谷正海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和行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谷正海開除黨籍處分;由河北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河北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廊坊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大廠回族自治縣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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