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5-15 18:25:39
每經AI快訊,5月15日,新研股份公告,公司在2015年3月通過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項目的交易對方之韓華、楊立軍、盧臻、胡鑫、張舜、劉繼春、方子恒、什邡星昇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共8方于近日收到新疆證監(jiān)局警示函。經核實,業(yè)績承諾期(2015年度至2017年度)新航鈦科技扣非凈利潤低于上述8方作出的承諾。根據各方簽署的相關協議,業(yè)績承諾方應當對新研股份進行補償。截至目前,上述8方未按照承諾履行業(yè)績補償義務。新疆證監(jiān)局決定對上述8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jiān)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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