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2-17 20:01:16
每經記者 熊嘉楠 每經編輯 文多
針對線上假酒亂象,繼五糧液、劍南春之后,茅臺方面也發(fā)聲了。
貴州茅臺子公司貴州賴茅酒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賴茅公司)近日在其微信公眾號發(fā)布《聲明》。
賴茅公司表示,近期,公司市場督察部門發(fā)現部分電商平臺店鋪宣稱其銷售的賴茅產品開展“平臺補貼”,甚至存在假冒“官方授權”的行為。對此,公司對相關平臺店鋪銷售的賴茅產品進行購買采樣。
《每日經濟新聞·將進酒》記者了解到,公司共計購買375瓶,經鑒定其中176瓶為假冒賴茅酒,假冒產品占比高達46.9%。
針對利用“平臺補貼”噱頭售假,以及偽造公司印章進行虛假宣傳等侵權行為,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與維護賴茅品牌權益,賴茅公司作出聲明。聲明中,公司直接使用了“警告”這一態(tài)度非常鮮明的字眼。
首先,賴茅公司警告制作、銷售假冒賴茅產品的相關企業(yè)、店鋪及個人,該行為涉嫌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或“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請相關企業(yè)、店鋪及個人停止侵權行為,對此公司有權采取法律措施,維護合法權益;第二,警告提供虛假認證資質的相關企業(yè)、店鋪及個人,該行為涉嫌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請相關企業(yè)、店鋪及個人停止侵權行為,對此公司有權采取法律措施,維護合法權益。
同時,賴茅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消費者,通過正規(guī)渠道購買賴茅產品,謹防假冒。
其實,今年10月以來,劍南春、五糧液便相繼發(fā)文,提醒消費者線上購酒一定要選擇正規(guī)渠道,注意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五糧液在11月13日的《致五糧液消費者的告知書(二)》中表示,根據當月免費鑒定活動數據統計,對消費者在線上平臺購買的148瓶產品鑒定中,共計發(fā)現假冒公司產品18瓶,占鑒定總數的12%。此次賴茅公司采樣產品中的假貨比例,已遠超五糧液上述公告中的情況。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鄭得銳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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