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1-28 15:51:45
近期,關于仿制藥和原研藥的討論熱火朝天,一致性評價出現數據雷同成為2025年醫(yī)藥圈首場“烏龍”,但在輿論場上,藥企和CRO(醫(yī)藥研發(fā)外包)公司的聲音卻幾不可聞,甚至有CRO公司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直言,“最近這五六年都沒做仿制藥(一致性)試驗了”。這中間,發(fā)生了什么事情?
每經記者 陳星 林姿辰 每經編輯 陳俊杰
近期,關于仿制藥和原研藥的討論熱火朝天,一致性評價出現數據雷同成為2025年醫(yī)藥圈首場“烏龍”,但在輿論場上,藥企和CRO(醫(yī)藥研發(fā)外包)公司的聲音卻幾不可聞,甚至有CRO公司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直言,“最近這五六年都沒做仿制藥(一致性)試驗了”。
這在8年前是很難想象的。2016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拉開了國內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序幕,藥企舍得花大幾百萬元往一致性評價“砸錢”,CRO公司也忙得不可開交。
CRO公司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生意遇冷,緣于仿制藥在藥企心中的地位邊緣化。1月26日,一家國內CRO公司內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監(jiān)管部門對一致性評價的要求一如既往地嚴格,但市場正在淘汰出清。未來,只有先讓仿制藥企業(yè)“活下來”,他們才能把藥從“合格”到“做得更好”。
一家仿制藥企業(yè)負責人則認為,集采想用最低廉的價格買到合格藥,藥企想在保證質量的同時保證合理利潤,患者想擁有物美價廉的多樣化用藥選擇,這些初衷都沒有問題,“但問題在于怎么讓這個‘三角’保持穩(wěn)定合理的平衡”。
一致性評價,全稱是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是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NMPA)為提高仿制藥質量,確保其與原研藥具有相同療效而推行的審評制度。該制度自2016年正式啟動,主要針對2007年之前批準上市的口服固體制劑仿制藥,要求其與原研藥在質量和療效上一致,臨床上可以相互替代。
作為藥物分析與質量研究的科研人員,張明(化名)稱一致性評價剛啟動的時候,幾乎95%以上的仿制藥都要“回爐”再造,加上“三年不過評就關門,三家過評就集采”的時間壓力,眾多藥企紛紛轉向CRO公司尋求專業(yè)服務。
這塊從天而降的“香餑餑”,CRO公司想吃到嘴里,也得憑本事。根據2016年東吳證券的一份研報,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工作流程可主要分為“尋找參比制劑-取得參比制劑-體外對比研究-生物等效性試驗-申報與審批”五個環(huán)節(jié),存在“流程復雜、時限短、費用高、資源少”等難點,理想狀態(tài)下完成一個品種的評價工作需要19個月、花費400萬元—600萬元,但可能遇到時間緊張、無法找到參比制劑、生物等效性試驗(BE)資源不足等阻力。
趙強(化名)是國內一家CRO公司的創(chuàng)始人,他經歷了2017年到2019年一致性評價商單從爆發(fā)到巔峰的時代。他告訴記者,這些環(huán)節(jié)中,最核心的兩個是體外對比研究和生物等效性試驗。在體外對比研究中,仿制藥與原研制劑溶出曲線(不同的PH值濃度下)是否一致,是判斷兩者質量是否一致的重要指標,在此基礎上,還需要通過生物等效性試驗來證明仿制藥與原研藥的療效一致。
據趙強介紹,BE試驗在健康人群中開展,受試者例數通常在24到48之間,但不同品種的試驗難度不同,有些品種的受試者可能需要100多例,所以收費標準也不一樣。一般來說,國內剛開始開展一致性評價工作時,CRO公司的體外對比研究報價為300萬元到500萬元,BE試驗的費用則取決于受試者例數和抽血時間長短,試驗費用區(qū)間在200萬元到800萬元。整體算下來,企業(yè)委托CRO公司做一個品種的一致性評價,花費一般在幾百萬元,難度比較高的品種,花費一千多萬元甚至兩三千萬元也有可能。
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實施加速了CRO行業(yè)的發(fā)展。公開資料顯示,國內本土CRO發(fā)展于21世紀初,2000年前后,昭衍新藥、藥明康德、泰格醫(yī)藥等CRO公司已經相繼成立,但除了泰格醫(yī)藥于2012年登陸A股,藥明康德、康龍化成、昭衍新藥等均于2017年至2019年密集登陸資本市場。中國CRO的市場規(guī)模也從2006年的30億元,增長至2013年的220億元,如今已突破千億元大關。
據趙強回憶,從2019年開始,公司接到的一致性評價商單逐漸下降,目前每年開展的一致性評價項目已經少到個位數。1月2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咨詢了國內3—4家CRO公司,其中有的已完全不做仿制藥業(yè)務,有的直言“最近這五六年都沒做仿制藥試驗了”。
一致性評價為何扎堆進行,先熱后冷?“三年不過評就關門”是一個重要原因。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準上市的化學藥品仿制藥口服固體制劑,應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評價,其中需開展臨床有效性試驗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種,應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評價;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冊。
另外,由供需關系決定的價格,也發(fā)生了變化。趙強表示,在一致性評價商單開始變多的2017年,國內能夠開展BE試驗(具備開展一期臨床試驗資質)的醫(yī)院只有一二十家,再加上CRO公司在開展一致性評價業(yè)務時不夠熟練,方法掌握也不夠好,所以整體報價較高。但隨著具備BE試驗資質的醫(yī)院數量增到幾百家,藥學研究和BE費用都有所下降,一致性評價的整體費用也明顯降低。
“一方面,醫(yī)院的費用、檢測的費用降低了,成本變低了;另一方面,做的人少了,整個需求變小了。另外,CRO公司太多了,大家爭著搶著做,價格也就低了。”趙強認為,一致性評價業(yè)務的縮減很正常,因為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市場存量有限,大部分工作在2020年之前完成后,市場自然會飽和。
長期關注研究醫(yī)藥政策與法規(guī)、藥品注冊審評審批與市場準入制度的學者章玥(化名)還補充道,一方面能夠提供BE服務的機構數量變多了,而委托方發(fā)現做完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市場規(guī)模并不如預期,積極性受到影響,一增一降之間,市場萎縮就成為必然結果。
隨著仿制藥利潤縮減,藥企和CRO公司都被倒逼著向創(chuàng)新轉型。
仿制藥企業(yè)老板林學一(化名)對集采藥的利潤縮減早有預判,只不過縮水的程度和速度還是出乎了他預料。他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最開始的苗頭是各省開始實施集中采購,出現了低價中標的勢頭。但當時我們在這個省份的價格不行,還能到另一個省去賣。但我們當時預判到,開展全國統一集采是遲早的事,預測仿制藥的利潤在十年時間里會變得比刀片還薄。實際情況說明,根本用不了十年”。
那么,一致性評價的商單減少、價格降低,是否意味著CRO公司的標準也降低了呢?趙強不這么認為。據他觀察,監(jiān)管部門對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要求始終嚴格。例如,仿制藥上市后變更生產輔料之類的變更雖然微小,監(jiān)管部門不會專門要求廠家再做BE試驗,但會要求廠家對使用原輔料和新輔料的制劑進行對比研究,廠家在進行變更時需要向藥監(jiān)局遞交相關材料,否則藥監(jiān)局不會隨意批準。
“一致性評價本身沒有問題,中國標準也不低,無需過度擔憂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質量。然而,也不能完全寄希望于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就與原研藥完全一致,這是不客觀的。”
趙強對記者說,制劑生物等效的基本原則是上世紀90年代初確定的,即受試制劑和參比制劑主要藥動學參數(AUC和Cmax)幾何均值比的90%置信區(qū)間應落在80%—125%之間。由于BE試驗通?;趲资】等巳?,即便仿制藥和原研藥在這些人群中的結果基本一致,也不能保證實際應用中,仿制藥和原研藥對每一個人的療效都相同。
此外,原研藥企業(yè)可能有一些未公布的內控標準,仿制藥企業(yè)可能并不知曉。例如,一位原料生產商曾告訴趙強,某原研藥廠除了要求原料符合美國藥典標準外,還對粒徑分布有額外要求,這些要求并未在藥典中體現,也不會成為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要求。如果要證明仿制藥和原研藥的療效100%一致性,最好進行真實世界研究,但頭對頭試驗的成本過高,甚至超過仿制藥產品的銷售規(guī)模,企業(yè)通常不愿承擔。
趙強認為,國家對仿制藥上市后管理有一套完善體系,一是不良反應報告制度;二是藥監(jiān)部門,包括各省份藥監(jiān)部門,會抽查市場流通藥品,不合格就罰款、通報。他認為當前監(jiān)管已足夠。
趙強認為,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是為了讓仿制藥企業(yè)“活下來”,應該給它們留下多大的利潤空間,“利潤太薄,(企業(yè))可能沒有動力再把(仿制藥的)質量做得更好,沒有精力去搞研發(fā)了”。
近年來,仿制藥在集采中一度報出超預期的低價。尤其是2024年12月進行的第十批藥品集采中,常用藥阿司匹林腸溶片報出3.4分的低價,不僅讓同行企業(yè)驚呼“做不到”,也讓臨床醫(yī)生和患者擔心價格如此低廉的仿制藥難以保證合格質量。
對此,國家醫(yī)保局相關負責人在今年1月曾對媒體表示,若一家企業(yè)價格低,可能是個別企業(yè)競爭策略或惡意低價,但包括頭部藥企在內的“第一集團”都報出類似價格,各方應尊重市場競爭的結果,而非僅憑主觀臆測去“感覺”價高或者價低。
章玥觀察到,在歷年進行的藥品集采中,存在低價中標現象。“因為我國的醫(yī)藥市場仍然是一個同質化水平很高的市場,部分仿制藥本身無力開拓院外市場,一旦集采落選就意味著失去商業(yè)機會,因此只能報出讓業(yè)內外都‘震驚’的價格。這樣的價格雖低,卻不符合一款產品或企業(yè)能夠正常運行的商業(yè)規(guī)律。”
為了破除外界對仿制藥質量“不達標”的疑慮,章玥認為,醫(yī)保局可以從完善集采規(guī)則入手,如在各個品種中去除最高報價和最低報價,“那么報出不合理低價的企業(yè)就會考慮,自己報出低價是不是為他人做了嫁衣,進而降低惡意低價競爭的概率,也降低了企業(yè)在低價中標后不能持續(xù)保供或不能按質按量供應的風險。另外,應當允許企業(yè)在參加不同輪次集采時報出的價格有高低變化,而非只能越來越低,這是因為企業(yè)在不同階段的品種庫存、成本等可能有差異,不能只允許企業(yè)報價走低而不能走高”。
章玥最后說到,集采的功勞毋庸置疑,但集采也應該與產業(yè)現狀相匹配,用長遠、系統的眼光去研判集采對產業(yè)的影響。
林學一認為,集采想用最低廉的價格買到合格藥,藥企想在保證質量的同時保證合理利潤,患者想擁有物美價廉的多樣化用藥選擇,這些初衷都沒有問題,“但問題在于怎么讓這個‘三角’保持穩(wěn)定合理的平衡”。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205289345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