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3-26 21:28:08
每經記者 黃鑫磊 每經編輯 董興生
3月26日,深交所對天振股份(SZ301356,股價16.90元,市值36.50億元)下發(fā)《關于對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jiān)管函》。根據公告,公司存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超期未及時審議并披露的違規(guī)行為。
2023年12月12日,天振股份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過6億元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但據3月5日公告,在未經董事會授權情況下,天振股份存在繼續(xù)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形,3月4日,董事會、監(jiān)事會對超過授權期限使用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的情形進行追認與補充授權。
對此,深交所認為,天振股份應于2024年12月12日前贖回理財產品或召開董事會審議相關議案,但公司未及時贖回理財產品且直至2025年3月4日才召開董事會補充審議相關議案。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guī)定,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fā)生。
3月26日,中國證監(jiān)會浙江監(jiān)管局(以下簡稱“浙江證監(jiān)局”)也向天振股份下發(fā)《關于對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慶華、吳阿曉、吳迪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浙江證監(jiān)局認為,天振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guī)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方慶華、財務總監(jiān)吳阿曉、董秘吳迪軍未能勤勉盡責,敦促上市公司規(guī)范使用募集資金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有關規(guī)定。
對此,浙江證監(jiān)局決定對天振股份、方慶華、吳阿曉、吳迪軍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jiān)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并要求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提高規(guī)范運作意識,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fā)生,且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浙江證監(jiān)局提交書面報告。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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